图片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8bBgRJwQQhqgw0NWq-7eUg;《九品芝麻官》
原文信息:
Liu, E., Lu, Y., Peng, W., & Wang, S. (2022). Judicial independence, local protectionism, and economic integration: Evidence from China (No. w30432).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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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速览
2014年开始的司法改革取消了地方政府对地方法院财务和人事决策的控制,从而显著提升了地方法院的独立性。这一举措能够减少地方保护主义,促进跨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表现为:
本地被告胜诉率下降:在涉及非本地原告的案件中,本地被告的胜诉率降低。
司法决策质量提升:司法决策质量的提高是改革发挥影响的机制,这种提高对于具有政治关联的本地被告而言更为显著。
经济影响:改革使得较小的非本地企业敢于起诉较大的本地企业;为改革后的地区吸引了新增投资;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潜力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提供动力。
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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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的司法体系简介
我国的法院系统分为四个层级。最高人民法院位于国家层面,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司法工作。在省级层面,设有32所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和处理上诉。在地区(市)层面,有404所中级人民法院,承担辖区内较复杂案件的审理。而在县(区)层面,则分布着3111所基层人民法院,它们是处理大多数普通民事案件的主体。
当一家企业对另一家企业提起民事诉讼时,通常情况是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这意味着跨区域的商业案件往往涉及外地原告和本地被告。据统计,97%的民事案件首次开庭都在县级基层法院进行。在初次判决后,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每个地方人民法院的预算,包括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薪资、奖金以及其他运营成本,都需要得到相应地方政府的批准。
2. 经济分权和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的地方官员在经济决策中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并且在仕途晋升方面存在激烈的竞争。这种体制下,地方官员有较强的动机去偏袒本地企业。地方政府官员施加地方保护主义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影响当地法院。常见的场景是法官在涉及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诉讼中偏袒本地企业,尤其是当本地企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或与政府有政治关联时。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进行司法独立改革前夕,对地方法官进行了一项关于中国司法体系不公平来源的全国性调查。68%的受访地方法官将地方保护主义列为导致判决不公正的主要原因。
3. 司法独立改革
从2014年开始,我国在地区层面分阶段推出司法独立改革。地方政府对当地法院的财政和人事控制被取消,改为由省级政府统一管理。但仍然有两个局限性:当地方法院在面对来自省外的原告时,可能仍会受到压力而实施地方保护主义;省级和中央政府对司法过程的影响力可能仍然很大,甚至对与省级和中央有联系的企业的偏袒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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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数据来源
1. 裁判文书数据
本文基于2014年至2021年间总共1.33亿份裁判文书识别出了超过600万份企业间的民事诉讼文件。对于每一份判决文件,提取了以下信息:负责的法院、审判和判决日期、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的姓名、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案件的基本事实、审判过程的摘要、原告的诉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的情况、支付诉讼费的义务以及法官提供的司法推理。在民事实践中,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费的分摊方式反映了从法院视角来看,每一方在诉讼中的胜负程度。
此外,基于文书数据从四个方面对司法决策的“质量”进行了衡量:
(a)原告和被告双方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率;
(b)原告和被告双方申请证据审查或邀请专家证人的法院批准率;
(c)判决文件中司法推理的丰富程度(以字数衡量);
(d)判决文件中引用自由裁量法条的频率。
2. 天眼查注册企业数据
天眼查企业数据涵盖了过去四十年间在中国注册的所有企业信息。截至2021年底,该数据包含了超过7500万条记录。对于每个注册企业,可以知道其所在位置、所有权类型、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高管、注册资金价值、行业代码、成立年份以及上述任何项目的历史变更/更新等详细信息。利用位置信息,我们可以定义“本地”和“非本地”企业,从而识别出所有以非本地原告和本地被告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
根据企业及其股东结构,并依据其投资信息构建了两个额外变量:(1)非本地企业对本地企业的投资;(2)本地企业对本地企业的投资。本文收集了这些企业每年从商业伙伴或个人投资者处获得的投资,包括投资的数量和总价值。
3. 补充数据
(a)从《中国司法改革年鉴》获取了中国司法独立改革的实施进度安排。
(b)为了识别与地方政府有关联的本地被告,我们抓取了中国政府采购数据库。我们将拥有政府合同的企业定义为“关联”企业,反之则为“非关联”企业。
司法独立性改革对司法表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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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识别2014-2021年间司法改革对司法表现的影响采用的是如下的多期DID策略:
数据维度为法院i-半年度t。其中,Y_it 是地方法院 i 在时间 t 的感兴趣结果(本地被告胜诉率、司法决策质量、裁决变化与案件构成等),每个时间段为六个月;Reform_it 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法院 i 在时间 t 已经经历了改革,则取值为1,否则为0;ϕ_i 和 λ_t 分别代表法院固定效应和半年固定效应。标准误在地方法院层面进行聚类。
1. 本地被告胜诉率
整体来看,司法独立性改革起到了降低本地企业被告的官司胜率(第一列);这样的效应对于原告、被告企业都在同一个省内的案件更强(第二、第三列);对于和本地政府有采购关系的企业效应也更强(第四、第五列)。但因为改革将司法控制权集中到省级政府省级和中央政府,因此改革并没有显著改变省级和中央政府对司法过程的影响力(第六列)。
2. 司法决策质量
这里着重解释一下四类衡量司法裁决“质量”的指标。首先,较低的上诉率通常被视为更公平判决的代理变量。其次,当任何一方请求对关键证据进行审查或邀请专家证人作证时,较高的批准率也被认为更公平。此外,判决文件中解释判决背后司法推理的字数越多,表明司法推理越详细。而频繁引用“自由裁量法条”的司法推理通常被认为不太具有法律依据。回归结果与这些预期相符。
3. 判决变化与案件构成
裁决变化。改革改变了法官的激励机制,使得同样的案件在改革前后的判决结果有所不同,这属于集约边际上的变化。通过对比改革前后六个月内提起的诉讼(这两段时间的案件特征较为相似,在很大程度上可比),发现相似案件中,本地被告的胜诉率在改革后显著降低。我们可以认为改革前的判决明显更倾向于本地被告,而改革后的判决则更加公正。这种变化证实了法官激励机制的改变是推动基线效应的主要力量。
案件构成。随着集约边际效应的显现,外部企业可能会调整其诉讼决策,变得更愿意起诉本地企业,从而改变了商业诉讼的构成,进而体现在拓展边际上面的改变。改革后,外部原告起诉本地被告的案件数量稳步增加,这与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的减少相一致。同时,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的类型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改革后,原告平均注册资金更少、员工更少、企业年龄更小,而本地被告则更大、更成熟。这表明改革前,许多小型外部企业因预期胜算低而不敢起诉大型本地企业,改革后这种状况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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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性改革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商业案件通常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审理,因此,如果地方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非本地企业通常会受到抑制,不敢在这些地区开展业务或投资。这种司法系统的地方保护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使非本地企业不愿进入本地市场,进而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
1. 地方投资数量与金额
改革后,实施改革地区的外部投资数量和总金额均有所增加。具体而言,当一个地区经历改革后,该地区企业的外部投资数量增加了 8.4%,投资总金额增加了 8.0%。
2. 促进投资的机制
最值得关注的有两方面的机制。一是企业的投资途径。非本地企业可以通过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新进入)和投资现有本地企业(合资)来服务本地市场。从第三、第四列可以看出,改革后虽然来自这两方面的投资都有增加,但是更多的鼓励了企业通过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进入本地市场,降低了与本地企业整合以寻求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二是投资的行业。改革促进了非本地企业在同一行业的投资增加,而在互补性上下游行业的投资减少(第五、第六列)。这表明改革降低了非本地企业与本地企业交易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更倾向于直接进入市场,而不是通过与本地企业合作来降低风险。这些结果表明,司法独立改革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市场透明度,促进了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和可预测的市场环境。
3. 司法改革的溢出效应
在使用DID识别司法改革对地方投资的影响时,存在一个潜在的问题。如果地方投资的变化是由于企业家将投资从控制组地区转移到处理组地区,那么所得到的估计系数会高估总体经济影响。这一部分的工作主要是在解决这一困扰,并且进一步识别投资的来源。
对投资的来源地是否与目的地位于同一个区县、同一个地级市、同一个省份进行分组回归的结果显示,改革主要促进了同一地级市内部不同区县之间的投资增长,而非跨地级市(或者地区)的投资替代。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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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独立改革以“去地方化”为核心,将基层法院的财权、人事权上收至省级,显著削弱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预。本文表明,改革后本地被告的胜诉率显著下降,尤其对地方政府关联企业影响显著;判决文书说理更详尽、证据审查更严格,外地企业上诉率降低,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经济层面,跨区域投资流入改革地区增加,若全国推广或可拉动GDP的额外增长,成为打破市场壁垒、激活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推力。
Abstract
We show that judicial independence can reduce local protectionism and foster cross-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We exploit a judicial independence reform in China with staggered roll-out since 2014. The reform removed local governments’ control over local courts’ financial and personnel decisions, thereby substantially improving local courts’ independence. Combining novel data on the universes of civil lawsuits and business registration records, we show that local defendants’ rate of winning court cases against non-local plaintiffs declined by 7.0% after the reform. The effect is mainly driven by improvements in the quality of judicial decisions and is more salient for politically connected local defendants. Over time, the reduction in local protectionism encouraged smaller non-local firms to file lawsuits against larger local firms. Using the shareholding network extracted from business registration records, we find that the decline in local protectionism could attract 8.4% more inward investment flows into reformed localities. This has the potential to increase China’s GDP by 2.3% when the judicial independence reform is implemented nationw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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