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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人 | 许文立(CIMERS,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政策、DSGE与计算经济学)
 
技术与治理。新技术(例如,区块链)能适应金融市场的严格监管吗?分布式体系会取代以中介和中央组织的传统金融市场吗?
 
区块链经济学。区块链及其分布式共识机制在金融市场中可行吗?
 
私人与公共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例如Bitcoin)能与传统货币竞争吗?数字货币(包括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会使得金融市场更加稳健和有效吗?
 
数字加密货币与ICOs的监管。管制政策应该如何应对诸如数字加密货币/ICOs这样的新资产?应该像传统资产一样监管它们吗?还是应该引入新的监管措施你来应对其数字化特性?
 
近年来,金融市场上出现一些新技术,这些新技术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也引起了大家广泛的讨论,俨然已经称为科技界和金融界最热门、最前沿的话题。大家都很好奇,我们是否很快就会见到货币性质或者新创企业融资方式的显著变化吗?对于我们来说,既有兴奋异常的狂热分子,当然也要悲观主义的怀疑论者。与此同时,过去两年中主要数字加密货币价格犹如过山车式的忽上忽下也给那些期待金融科技称为明日之星的人泼了一碰冷水。虽然比特币的价格远离其最高记录,但是,金融中还有许多领域由于这些新技术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一、科技与治理
 
金融科技会创造出许多新的机会,目前采用这些新技术也存在一些制约。这些新技术要求建立一些新的中央管理机构来管理金融市场的风险。Stephen Cecchetti and Kim Schoenholtz关注了改进金融信息记录中所使用的技术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治理和普惠金融带来了许多影响。这些问题可能都会使得在金融市场中采用大规模分布式账簿(开放式进入)不太可能。Tinn讨论了金融合约中采用哈希算法链式时间戳技术(hash-linked timestamping)的好处。除此之外,Edgardo Di Nicola Carena, Pierfrancesco La Mura and Alessandro Rebucci则关注了由全球专利局开发出来的对时间戳技术的一种特殊应用。这其中,透明性和全球社区的易达性是这种技术的显著优势。但是,这些作者都强调了需要中央管理机构来实现治理目标。
 
二、数字加密货币经济学
 
Harald Uhlig and Linda Schilling假设如果数字加密货币在将来能与传统主权货币共存的情况下,并分析了数字加密货币的均衡价格是什么。他们显示了在采用这些新技术之前的投机行为在均衡中不存在的原因。此外,如果数字加密货币存在,货币政策效果极其传导渠道势必会受到影响。但是,Raphael Auer对数字加密货币的可行性则持悲观态度。作者认为数字加密货币背后的工作量证明(PoW)技术受到类似于公共地悲剧一样的外部性约束。因此,对于确保正常运行的共识机制收入就会短缺,流动性则会收缩。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问题可能也会被解决。
 
三、私人和公共数字货币
 
新技术是如何改变我们对货币的认知,以及私人和公共数字货币之间的竞争?Markus Brunnemeier and Dirk Niepelt划分了不同类型的货币形式,然后讨论了央行引入数字货币(CBDC)的影响。在某些假设之下,私人和公共数字货币是等价的,因此,引入CBDC不会对宏观经济产生显著影响。David Andolfatto则分析了CBDC的引入对借贷与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研究结果驳斥了一些对CBDC的批评,因为CBDC的引入并不会对借贷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增加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Aleksander Berentsen and Fabian Schär设想了一种“稳定币”——一种与传统货币有固定比价的数值加密货币。作者也建议将这些“稳定币”上链,形成一种完全抵押权,这可能是最佳的可用方案,虽然它在技术上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四、数字加密货币、ICOs和监管
 
金融市场最新的创新之一就是ICOs背后的新融资模型。据此,Antonio Fatas and Beatrice Weder di Mauro讨论了ICOs的潜在风险和好处。结果显示,ICOs市场正在高速增长,但是其高风险也同时存在,因为伴随着大量的欺骗机制使得这个市场的长期可行性受到严重质疑。与此同时,ICOs回报率与比特币和以太坊价格存在极高的相关性,这说明ICOs背后存在大量的“泡沫”行为。
 
Raphael Auer andStijn Claessens的经验研究显示,对数字加密货币和ICOs的监管消息会显著影响这些资产的价格,这也意味着国家监管部门确实有能力实施监管。但是,对ICOs等实施监管就意味着要赋予这些新资产一定的“信用”性质。另一方面,如果忽视监管肯定会使得这些未监管市场带进行一些非法融资活动,或者带来逃税行为。
 
五、中国的监管
 
中国央行于2017年8月出台措施,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纳入集中支付平台管理,即要求互联网企业共享数据,以获取相关交易信息。2018年1月,央行出台了另一项措施,要求在线支付运营商将更多的客户资金存入无息账户。
此外,中国央行或正在撤销对民营企业建立信用评分体系的许可,其中包括蚂蚁金服、腾讯和平安保险等。同时,中国央行成立的全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申请了其信用评分系统——“信联”许可证。蚂蚁金服和腾讯等主要公司均公开支持该系统,并已签约成为股东,这些企业将与“信联”共享数据。
 
最后,中国全面禁止首次代币发行(ICOs)的行为。可以断言,中国政府在未来继续加强对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
 
参考文献:
 
Fatas,A.2019,The economics of fintech and digital currencies,Voxeu
 
Michael Casey, Jonah Crane,Gary Gensler, Simon Johnson and Neha Narula,2018,The Impact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on Finance: A Catalyst forChange,Voxeu
 
Ali, R., Barrdear, J., Clews,R., & Southgate, J. 2014. Theeconomics of digital currencies. Bank of England Quarterly Bulletin, Q3.
 
中国财政部,2018,PIIE:中国加强互联网金融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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